第165章医刀
他来了没三天,就已经听全了这位世子爷的来龙去脉。
——这位世子流落乡野时,所长大的村子就是“文花乡”。而那位被赶出府去的假世子,便叫做“孟寒舟”。
吉英打听到这个时,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他微微一哆嗦,赶紧把手里的墨锭放到桌上,立马退开两步以免殃及池鱼:“据说他们现在开了工坊,做蜡烛和墨锭,卖的还不错。这就是他们新上市的墨,客栈里点的烛,也是他们家卖的,叫石烛。”
孟槐拿起那块方方正正的墨,指尖在墨锭上攥得发白,冷笑道:“他竟然没有病死。”
吉英瞄了两眼,小声说:“说是那个林笙,就是现在那个医局提领,把他治好了。那两人如今形影不离,关系十分不一般。那个林提领原先就是个赤脚郎中,也不知道走了哪门子的路子才办下了医牌……”
墨锭被他体温所暖,侵染出了淡淡的药香。
孟槐突然将吉英打断:“你说那姓林的提领叫什么?”
吉英一顿,只好重复一遍:“林笙,好像是,笙簧的笙?说是两人一块到的文花乡,起先家里穷的没衣穿、没饭吃,孟……那个姓孟的,确实病得快死了,是林笙一株株采了药草去卖,才慢慢攒下来的钱,搬到城里。”
“林笙?”孟槐一听到这个名字便猛地抬起眼,但随即又犹疑困惑起来,“——不对,他怎么会医术?他明明什么都不会,只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窝囊废。”
吉英讪讪地问:“公子认识?”
孟槐冷笑一声:“那草包——”他突然意识到什么,将话头咽下,“没什么,知道了,你下去吧。等一下,别走远,听着些胡御史房内,若有动静,及时来报。”
吉英只好离去,默默守在门外。
孟槐目光扫过那盏异常明亮的烛台,就着手上的墨锭研了些墨出来,特意调配过的混着药香与墨香的气味,在纸笔间挥散。
但林笙的样貌却似浮烟般,在他脑海中慢慢凝聚。
是过去太久了,他几乎已忘了孟寒舟当初误打误撞所迎娶的那个男扮女装的“林家小姐”。
那个草包,在孟寒舟病死后,亦无家可归。
后来谁向他许诺富贵,他便委身于谁。最后走投无路,还曾披头散发地闹到他马车前,说什么“是侯府世子娶了我,你现在是世子了,我当是正妻”之类的鬼话。
孟槐已收了真正的林家小姐林娴做妾,林娴厌恶这个庶兄,他自然也瞧不上这个好吃懒做的林笙,更何况他还是个男子。
那时林笙已经近乎疯癫,林家自然不承认有这么个儿子。听说最终他被一伙地痞流氓掳去,戏耍了一通后被失手弄死,在破庙里衣不蔽体地终此一生。
孟槐从未将这么个疯子放在眼里过,他不及林家长公子出类拔萃,亦不如林娴百媚千娇。至于皮相——孟槐一生,最不缺的就是荣华与美人。
便是有大梁第一美人之称的女子,后来也不过是给他孟槐做侍妾。林笙么,的确有那么几分与林娴相似,但还是淡了些。
只是……
现在这个林笙,似乎与他印象中的那个草包废物,截然不同。
孟槐再回忆那日在卢阳医局,与林笙在诊室前对峙,他处在台阶上明灭交接之处,微微垂着眼,挥手道“送客”时的画面,竟也无端多出几分矜冷之感。
那与前世那个低贱的林笙的模样相比,简直不是一个人。
而且林笙为什么会医术?
林家往上数八代,都没有一个从医的。
孟寒舟就更奇怪了,以孟槐对此人的了解,听说他常年病弱服药,几乎吃坏了脑子,性情暴戾恣睢,极易暴怒。以前侯府的郎中都被他赶走了不知多少。
那可是个听说自己是个假世子后,猛吐一口血,最后把自己气死的主儿。
就算林笙不知道打哪学了手医术,以孟寒舟的脾气,也早该掐死了林笙,再自己自戕而死才对。
孟槐越想越邪门,哪儿哪儿都透着古怪,连墨汁染到了手上也没察觉,直到纸面洇出一朵硕大的墨花,闯进视野,他才忽地回过神,出声道:“吉英!”
吉英忙进来:“公子?”
那胡御史用了林笙的针药,已经好转,用不了这两日他们就得离开,继续巡察,卢阳应该是待不久了。孟林二人身上的古怪,看来一时半会难以看透,还需从长计议。
从被赶出侯府至今,他们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,孟槐十分好奇。
尤其是那个林笙……虽然孟槐不想承认,但也不得不承认,那般医术,旷世难寻,便是再往后几十年,都未曾有此卓然者。
林笙的医术还大有用处。
此时与他们撕破脸面,并不是上策。
孟槐盘算了一圈,问道:“明日,是不是林笙又该来给胡御史复诊了?”
吉英算了下日子,点点头道:“对。”
孟槐撇了一眼手上的墨污,将拇指一拭,在竹筹上蹭出了一道墨痕,便定下思绪来,取出张银票放在桌上:“去附近最好的酒楼订个包厢,明日我要宴请林笙和孟寒舟。”
“哦。”吉英应了一声,又大为震惊,“……啊,啊?您请他们吃饭?”
孟槐向他冷冷扫去一个视线,大概是嫌他废话那么多,自己要做什么用得着他发问?
吉英马上咽下疑惑,不敢多话,拿了桌上的银钱,立刻小跑着出门去订酒楼宴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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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医局休馆,林笙也终于睡到了自然醒。
他从孟寒舟怀里睁开眼睛,看到对方早就睡醒了,正拿着他昨晚睡前看的那本医书在打发时间。而自己枕着他一条胳膊,已经将他压得没了知觉。
林笙缓缓打了个哈欠:“手臂压麻了,怎么不叫醒我?”
孟寒舟一条胳膊瘫在枕上,犹然一脸幸福地看着他伸懒腰:“你睡着的样子很好看,哪里舍得叫醒你。反正今日无事,可以多睡会。手臂么,断了就断了。”
“……”林笙对这家伙色令智昏的发言已经有些免疫了,他一个抬手,在他麻木的胳膊上拍了一下,“哦,是吗?我看看断了吗。”
霎时一阵酥麻似蚂蚁嗫咬一般,密密麻麻的窜了上来,孟寒舟嗷嗤一声装不下去了,五官立刻拧成了麻花。
林笙被他那表情逗得不由失笑,转而柔下气力,顺着经脉在他手臂上缓缓摩了几遍。
阵麻缓缓散去,林笙道:“少装情圣,麻了就要动一动。我以前见过一个病人,新婚燕尔,浓情难分,就是将手臂当枕头给人压了一-夜,结果枕麻了,血流不通,坏死了都没察觉。第二日,新婚妻子醒来,拍了拍丈夫的肩膀——你猜怎么?”
孟寒舟提起心来:“怎么了?”
林笙啧舌:“那条坏死的手臂径直断了。”
孟寒舟一怔:“真断了?”
林笙盯着他看了半晌,见他表情凝重,似乎是真的信了,不由得突然噗嗤一笑:“假的!人又不是壁虎,好端端的手臂怎么可能真的断了?”
孟寒舟:“……”
林笙逗了他,翻身从床尾跳了下去,还没摸到外袍,他就被戏耍了的孟寒舟揽了回去,扣在凌乱的被窝凹陷中索吻。
他故意道:“胳膊压久了会断,那我试试亲久了舌头会不会断。”
“唔——唔唔!”林笙被亲得喘不过气来,直被狠狠罚得眼角通红,这才被松开换气。孟寒舟却哪里肯放过他,饶过了嘴,没饶过脖颈和锁骨。
才化瘀干净的颈侧,又因此留下了独属于他的记号。
“轻点。”林笙找到机会将他拎开,摸了摸颈边,嘀咕抱怨道,“真是狼崽子,非要啃出印子来才满意吗。”
孟寒舟还要笑着过来腻歪,林笙把他的狗爪子一巴掌拍开,捡了外衫披在身上,一打开门透透气,便看到魏璟与桃娘一块进了院子。
他有些稀奇:“你俩怎么一块来了,有事?”
魏璟倒是没什么,就是昨儿个擅自回去了,怕林笙因为他不好学而生气,今日是特意早起背了书,来接受考校的。
桃娘却道:“不好意思林郎君,今儿个我去晚了,没买着带皮的好肉。”
林笙叮嘱她要买偏瘦但厚实的部分,要有皮,但皮下肥油却不能太多。这种肉在一头猪身上虽然不多,但却也不是人人都爱吃,所以一般来说不会轻易卖完。
原本这肉是打算让魏璟练完切割缝皮后,再洗一洗炖了吃的。
林笙纳闷道:“怎么会卖完了?”
桃娘也挺奇怪的,往常那肉铺虽然生意也不错,却也没见这么抢手的:“肉铺的老板说,这几日有人大手笔在集市上收肉收粮,肉一要就是好几十斤,粮也是来者不拒。我这去晚了一步,便让人家给买空了。”
竟然要这么多食材,魏璟道:“许是谁家要做红白喜事吧?”
他说的有道理,林笙便没有放在心上,摆摆手道:“既然卖完了,那今日算了,辛苦桃娘你白跑一趟了。回头跟肉铺说好,明日给我们留一块吧,实在不行,买整鸡整鸭也能用。”
桃娘刚应下,就听见魏璟的肚子咕噜一声。
魏璟不好意思地揉揉肚子:“我今天起的有点早,可能饿得有点快了。”
她低头笑了下,便唤他们:“几位郎君既然都起了,快来前头吃朝饭吧。”
林笙看看天色,也确实不算早了,是自己起的太晚的缘故。他摇摇头:“算了,先去吃饭吧。一会儿吃完了,跟我去八方客栈看看胡老先生,他的病很是典型。错过了恐怕再难见到这么标准的病例。”
几人跟着桃娘往前走着,魏璟转头看了他几眼,过了会,又转头看了他几眼。
林笙:“怎么了?”
魏璟抬起手指指了指自己颈边的位置,暗示道:“林郎中,这儿,你这儿……”
林笙反应过来,忙驻足,将衣领往上扯了扯。
魏璟哂笑,小声问:“林郎中好事将近了?是哪家的呀?”
还挺狂野,定是个不拘小节的女子。
“我告诉你啊。”孟寒舟突然从后面碾上来,从中间挤开凑在一起说话的两个人,神秘兮兮地说。
见魏璟眨着眼求知若渴,他抿然一笑:“就是我干的。”
魏璟:“?……??”
林笙无奈地揉了揉那红印:“你逗他干什么,他是正人君子。”
魏璟隐隐松口气,就说嘛,怎么可能是孟郎君,他与林郎中虽然关系好,却也只是寻常——
孟寒舟耸耸肩:“那下次我注意一点,不亲那么明显的位置了。真麻烦,小顽固。”
魏璟:“…………”
作者有话说:
孟大舟:#小狗快乐标记。#小狗炫耀老婆。
魏璟:o.0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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